作業規定:
- 成立訂單請提供以下完整資料方可訂購作業。
*持身分證搭機:身分證上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旅客本人手機。
*持護照搭機:護照上姓名,護照號碼,出生年月日,旅客本人或聯絡人手機。
*持居留證搭機:居留證上姓名,居留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旅客本人或聯絡人手機。
- 華信假期為航空公司自由行商品,機位和飯店皆需透過訂位需求後回覆是否訂位(房)成功,為確保訂房權益,請於訂位(房)確認後指定期限內(通常為兩天內,實際依客服人員告知為主)完成全額付款開票,並領取『華信假期確認明細表』。
- 三天內訂單保證住房作業:距出發日三個工作日內訂單(不含訂購日、出發日及六日)需以保證住房作業,訂購後須立即付清全額款項,待作業人員回覆機位及飯店狀況,若機位飯店確認後須立即付款開票,並領取華信假期確認明細表,若機位或飯店回覆客滿,可選擇改期或是全額退費。保證住房只是預收訂房作業費用,讓飯店可以確認若有房間為旅客保留後,不會有臨時取消狀況,但並非代表保證有房間,仍需等候機位及飯店回覆的結果,請訂購時務必留意。
- 使用時須出示身份證件,並應接受航空公司及飯店之身份核對,若未提供身份證件時,航空公司及飯店可拒絕旅客使用。
- 購買套裝行程同時,已由代售旅行社開立代收轉付(含機票及住宿),使用時不另開立發票。
- 參加套裝行程之優惠機票,不得簽轉,不得單獨退票,不得更改航線,並請遵守機票之使用規定,需於飛機起飛前三十分鐘報到。
- 華信假期套裝行程一經開立後,內容不得擅自更改,各行程日期限當日使用,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更改行程將會有手續費用產生。
- 為確保權益,搭乘晚班機者,請於住宿當日與飯店確認入住 Check-in 時間。
- 飯店如有提供接機服務者,請旅客自行與飯店聯絡接機時間。
- 華信假期產品內容中之機票不可於出發當日來回使用 。
- 自97年1月1日起將不再續收國內客運航線兵險附加費。
- 華信航空公司保有班機異動的權利。
華信假期退票規定:
- 更改/取消手續費用:(以下收費標準以每人計)
*出發日前八日以上取消者,收取旅遊費用15%元取消手續費。
*出發日前第七日至第四日以內取消者,收取旅遊費用30%元取消手續費。
*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取消者,收取旅遊費用50%元之取消手續費。
*出發當日取消者,取消手續費為旅遊費用100%。
- 更改住宿日期、班次及旅客姓名:
出發日前三天前更改手續費每人500元。
出發日當天及出發日前第一日至第三日以內不接受更改,依取消規定辦理。
上述所稱「更改旅客姓名」僅限同一人但鍵盤輸入錯誤情況,不包括替換他人情形在內。
- 華信假期產品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未完全使用之剩餘項目,將按包裝之優惠價格退還,恕無法退回剩餘項目之全額費用(如:機票票面價值) 。
- 退票請於出發日起算一個月內至原購買旅行社辦理,旅客辦理退票時需檢附相關單據(如:機場所開立之『天候異常或航班取消證明單』)。
不可預見之狀況:
- 班機、飯店可能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有所改變,旅行社、華信航空及飯店(以下簡稱『我方』)我方會盡一切能力安排等價之行程替代,以免旅客權益受損。
- 飯店未盡照顧之事宜(如餐點之供應、服務品質及態度),請逕向飯店反應,以保障自身之權益。
責任條款:
- 旅客購買「華信假期」產品,視為同意以上載明之作業規定,並同意委託我方代為安排交通,飯店住宿及有關飯店之其他服務(如餐點、機場接送等)。
- 華信航空公司僅依相關法律規定對所提供之航空運送服務負其責任,其他行程中(航空運送除外)產生之人員傷亡、財務損失、意外、延遲或其他事故,不負任何責任,應由實際對旅客提供服務之飯店、船、租車、行程等之業者負責。
- 我方得視實際狀況保留更換同級飯店之權利,我方會盡力安排並提供妥適之協助以確保旅客權益。
- 本網站不負責因可歸責於旅客事由(如遲到等)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旅遊費用不予退還。
-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