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簽證】-電子簽證-澳洲-電子觀光丶商務簽證(台北本人親辦)-4天
應備資料
《申請簽證所需資料》
※採預約制,需現場拍照
※其他國家護照請事先詢問能否辦理
1、澳洲電子簽證旅客基本資料表
【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2、護照正本+影本
【辦理時需晶片驗證;申請人一定要在台灣才能申請簽證,且護照核發地需與所持護照國籍相同】
3、申請人若有一個以上的國籍身份(擁有二個國家以上護照) ,請提供另外持有國的護照正本
4、現場拍照(拍照地點: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60號4樓)
政府承辦單位
備註
《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1、申請人必須人在台灣、健康狀況良好,並且無犯罪紀錄。
2、若護照換發,之前在舊護照的澳洲電子簽證(以下稱ETA)即失效,無法持兩本護照(舊及新) 前往澳洲。
3、建議已滿75歲以上,進入澳洲海關時,請多攜帶海外保險證明文件。
4、ETA使用方式,是在簽證效期以內進入澳洲即可,停留天數依海關決定(最長三個月)。
5、無身份證字號之中華民國護照及中華民國公務護照、外交護照不可以辦理ETA。
6、之前曾經辦理過澳洲簽證或者ETA未過期,重新申辦ETA,不一定會核發;如ETA核發也未必能入境澳洲。
7、若持有未過期的長期停留簽證、紙張簽證、打工渡假簽證、非ETA(976.977 類別)簽證等等,請先向辦事處(澳洲駐香港總領事館)
放棄取消原有簽證;學生簽證則需透過學生簽證處理中心。以上需由本人親自取消,且需附上『澳洲取消簽證同意書』,
同意書需填寫詳細取消原因、此次預定旅行日期、此次旅行天數,才能代為辦理ETA。
8、申請人如居住在中國內地(包括深圳及珠海),應遞交申請表到澳洲駐北京、上海或廣州簽證及入籍部處理。
9、申請人如居住在國外,應遞交申請表到當地澳洲駐海外簽證及入籍部。
10、如ETA被拒件,因為是在電腦系統作業,沒有申請號碼,且有個資問題,旅行社無法代為查詢。
請旅客本人向香港澳洲簽證中心(AVAC)詢問 / 電郵:immigration.hongkong@dfat.gov.au
►電子觀光簽證(601類別)
• 赴澳的目的為觀光、訪友、探親或進行不超過三個月的短期課程
• 簽證效期一般為一年效期、多次進出
• 護照效期如果短於一年,ETA 效期只核發到護照到期日
• 每次停留時間最長為三個月
• 簽證持有人不可在澳洲工作
•補件後工作天依系統核發
《撤件費用》
《未核准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