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航空-更新:託運行李超重/超件新規定
2015.07.27
自01AUG'15(含)起,華航集團將調整託運行李超重/超件收費規定,台灣地區往返下列航點收取金額如下,敬請公告週知,謝謝。
計重制(幣別美金/每公斤) 台灣出發或由下述地區返台灣
東南亞/香港/中國/琉球 |
東北亞 |
南亞/帛琉/大洋洲 |
歐洲/中東/非洲 |
8 |
15 |
30 |
50 |
計件制(幣別美金/每一件) 台灣出發或由下述地區返台灣
美加 |
中南美 |
關島 |
115 |
170 |
50 |
有關超重(件)行李詳細規定請參閱華航官網→旅客服務→機場及行李服務→超重(件)行李費
以上披露之超重行李費,係以往返華航航點且由華航班機承載之班機為主。
有關旅客搭乘華航與他航共用班號且由他航承運者;以及行程如有延伸其他航空公司者 ,主要區域定義請參考華航官網:旅客服務→機場與行李服務→行李→最主要航空公司(行程涉及聯航行李規定) ; 其他詳細規定請參閱華航官網:行李/選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