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航空-北美入境相關規定
2020.12.04入境北美檢疫規定
一、入境美國檢疫要求
(一)抵美前14天,若曾至下列國家(包含轉機或過境)之外籍旅客禁止入境(美國公民、美國公 民之直系親屬、永久居民不在此限)。
中國大陸 |
巴西 |
伊朗 |
奧地利 |
比利時 |
捷克 |
丹麥 |
愛沙尼亞 |
芬蘭 |
法國 |
德國 |
希臘 |
匈牙利 |
冰島 |
義大利 |
拉脫維亞 |
列支敦士登 |
立陶宛 |
盧森堡 |
馬爾他 |
荷蘭 |
挪威 |
波蘭 |
葡萄牙 |
斯洛伐克 |
斯洛維尼亞 |
西班牙 |
瑞典 |
瑞士 |
英國 |
愛爾蘭 |
|
(二) 入境旅客需接受目的地州所規範的檢疫評估。各州規範可參考官方網站 (英文) 。
(三)自紐約入境旅客須於抵達前完成線上健康聲明書 (英文),並於抵達後實行14天自主隔離。
(四)自洛杉磯入境旅客須於抵達前完成線上個人聯絡資訊 (英文),並於抵達後實行14天自主隔
離。
(五)相關檢疫要求及規定請參閱( List of Health Department Phone Numbers)。
二、入境加拿大檢疫要求
●所有乘客
(一)搭乘航班前必須強制戴上口罩。
(二)入境後均須隔離14天。
(三)所有乘客搭機前必須量體溫,高於38度者不得上機(除非持有醫療證明,指出發燒原因)。
(四)必須通過ArriveCAN提供具體之個人資料。最終目的地為加拿大之旅客,於預訂時必須通
過ArriveCAN提交個人資料,並準備好ArriveCAN之回函。未持該回函登機恐將拒絕搭
乘。詳情請參閱(ArriveC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