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航空-自01Nov15起調漲燃油附加費
2015.10.23
致:
自2015年11月1日(含)起,凡於台灣開立或Reissue機票,燃油附加費調整如下﹕
*長程線:
- 來往香港與歐洲、北美(美、加)、西南太平洋(紐、澳、斐濟)、南非、印度南亞地區(含班加羅爾BLR/孟買BOM/可倫坡CMB/達卡DAC/德里DEL/喀拉蚩KHI/加德滿都KTM/清奈MAA/海得拉巴HYD/加爾各答CCU/馬爾地夫MLE)(含於BKK/SIN機場當日或24小時內轉機)、中東。
- 每航段每人美金14.40元。(原美金13.80元) 。
*短程線:
除以上的航線外,請收取燃油附加費每航段每人美金3.20元。(原美金3.10元) (包括往來紐約與溫哥華)。
1.孩童及嬰兒票均須徵收。
2.所有代號共享航班,亦須付相關之客運燃油附加費。
3.如搭乘聯號火車/巴士服務,將不須付以上費用。
**燃油附加費的收取以每一航段/每一人的方式計算,以“YR”顯示,請依據系統顯示收取。
國泰航空有限公司 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