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方航空-調整大陸境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的通知
2018.06.06
調整大陸境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的通知
說明:南方航空自2018年6月5日(出票日期)起,銷售大陸境內航線
燃油附加費征收標準(包括國際航線大陸境內段),徵收標準調整如下:
一、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為10元 (CNY)。
二、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為10元 (CNY)。
三、按成人普通票價 10%計價的嬰兒免收燃油附加費。
四、使用國際客票銷售之兒童,按成人標準收取。
五、燃油附加費的徵收以原始出票日期為準,換開客票時,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
燃油附加費無需手工計算, 各 GDS/CRS 會自動計算
以上調整已錄入GDS/CRS系統,惠請以系統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