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方航空-關於調整南航大陸境內航線燃油附加徵收標準的通知
2021.11.05南方航空自2021年11月5日(出票日期)起,調整大陸境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具體如下:
一、自2021年11月5日(出票日期)起,銷售大陸境內航段(包括國際航線國內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徵收人民幣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徵收人民幣20元。
二、嬰兒免收燃油附加。
三、使用國際客票銷售的兒童、按成人標準收取。
四、燃油附加費的徵收以原始出票日期為準,換開客票時,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燃油附加費無需手工計算,各GDS/CRS會自動以出票地匯率計算,請按系統顯示的費用收取。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