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方航空-關於調整南航大陸境內航線燃油附加徵收標準的通知
2023.01.05
南方航空自2023年1月5日起(出票日期),調整大陸境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具體如下: 一、自1月5日起(出票日期)起,銷售大陸境內航段(包括國際航線國內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徵收人民幣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徵收人民幣80元。 二、嬰兒免收燃油附加。 三、使用國際客票銷售的兒童、按成人標準收取。 四、當客票變更時,燃油附加費處理規則如下: A. 在客票完全未使用時,如果第一個票價計算組或第一個航段發生變更,換開新客票時應採用新的客票換開日和新的航程始發之日適用的燃油附加費。 B. 在客票完全未使用時,如果第一個票價計算組不發生變更時或回程改期,換開新客票時應採用原客票換開日和原航程始發之日適用的燃油附加費。 C. 在客票部分已使用時,換開新客票時應採用原客票換開日和原航程始發之日適用的燃油附加費。 |
五、燃油費附加費無需手工計算,各GDS/CRS會自動計算,請按照系統顯示的費用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