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桃園-曼谷航線停航退改票作業辦法
2015.06.18
因自2015/08/01起,本公司正式停止飛航桃園-曼谷航班,針對訂位日期在2015/08/01以後受航班停飛影響行程之旅客,自2015/06/10起相關改/退票作業辦法開放如下:
1. 更改日期:可Waive原機票限制,改訂至GE停航前經濟艙或商務艙。新訂日期的艙等須與原機票訂位艙等相同。
2. Refund:
2-1 旅客得免收手續費辦理退票。。
2-2 若去程使用而回程未用則以1/2計算退回。當混艙屬於經濟艙去程及商務艙回程時,不採1/2退還,而以該剩餘航段價值辦理,即回程商務艙,則應退還商務艙的價值,不扣手續費。
3. SPA/FIM:
3-1 優先簽轉至威航航班。
3-2 如旅客有異議,則依照現行SPA/FIM規定簽轉至他航。
3-3 FIM/SPA不適用於ID/AD/CG/BP00等免費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