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方航空-調整東上航台灣始發至日本航線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
2017.05.03東上航自2017年05月08日(以出票日期為準)起,調整東上航台灣始發至日本航線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具體如下:
航點一 |
航點二 |
目前方案 |
調整方案 |
||
台灣 |
日本 |
頭等公務徵收標準 |
經濟艙徵收標準 |
頭等公務徵收標準 |
經濟艙徵收標準 |
USD 0 |
USD 0 |
USD 48 |
USD 40 |
其他國際和地區航線的燃油附加費維持現有的徵收標準,具體票價規定及稅費以系統為主。
以下事宜敬請旅行同業予以配合與協助
1. 請務必時時查看Queue信箱,並即時執行SSR相關訊息或通知旅客;例如:航班動態或時刻異動。
2. 發生不正常航班時,各銷售代理必須及時清Q,確保旅客通知、客票變更、客票簽轉、退票工作的順利進行。如因航班變動時未及時清Q、未通知旅客、未對旅客進行退、改、簽而導致的旅客有效投訴,各銷售代理將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並承擔全部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