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方航空-調整東上航內陸航線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的通知
2018.10.03自2018 年10 月5 日(以出票日期為准)起,調整東上航內陸航線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具體如下:
一、內陸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2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30 元。
二、嬰兒票免收燃油附加費。
三、兒童票(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為,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1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10 元。
燃油附加費仍以YQ 表示,徵收方式不變。具體請參照國際航空電訊協會(簡稱SITA)及各訂座系統中發佈的資訊
以下事宜敬請旅行同業予以配合與協助。
(1)請務必時時查看Queue信箱,並即時執行SSR相關訊息或通知旅客,例如:航班動態或時刻異動。
(2)發生不正常航班時,各銷售代理必須及時清Q,確保旅客通知、客票變更、客票簽轉、退票工作的順利進行。如因航班變動時未及時清Q、未通知旅客、未對旅客進行退、改、簽而導致的旅客有效投訴,各銷售代理將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並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3)各同業務必於電代內輸入旅客有效的聯繫電話(手機),以確保航班變動時,旅客能及時獲得航班時刻的最新資訊。
(4)為了確保航班正常起飛及避免旅客投訴,請各代銷售單位按照要求,務必於電代內輸入正確的旅客有效證件號碼,以免造成旅客不便。輸入旅客證件資訊及正確相應格式示例:
SSR DOCS MU HK1 T/CN/ 07749575/TW/24APR67/M/23APR02/ZHANG/DALONG/P1
(5)涉及內陸航線,請務必輸入台胞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