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航空-新加坡航空將徵收未成年孩童單獨旅行服務費
2016.03.02
新加坡航空將徵收未成年孩童單獨旅行服務費
自 2016 年 4 月 4 日起,凡年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之未成年孩童申請單獨旅行協助服務,新
加坡航空與勝安航空航段,每航段將徵收美金 50 元的手續費。
費用以航段為單位,例如
台北 - 新加坡 (一個航段)
為美金 50 元
台北 - 新加坡 - 倫敦 (兩個航段)
美金 100 元 (兩個航段 x 美金 50)
台北 - 新加坡 - 倫敦 – 新加坡 – 台北(四個航段)
美金 200 元 (四個航段 x 美金 50)
若乘客出發時為 11 歲,而回程時超過 12 歲,則只需收取回程的未成年孩童單獨旅
行服務費
此項費用針對所有新加坡航空與勝安航空航段(含他航機票),一經徵收,則不可更改航
班,不得退費,請於行程確定後再申請付費。
如年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之未成年孩童單獨旅行,但不需要此項協助服務,請您至新航網
站下載填寫並簽署 “不需兒童單獨旅行服務聲明書”,並請將此聲明書交至新航辦事處或
機場櫃台,則將無費用產生。
新加坡航空公司台灣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