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好禮大放送
銀行好禮大FUN送 刷卡旅遊0負擔 聰明消費精打細算
瘋陽信旅遊玩很大

【旅遊刷陽信,最高回饋刷卡金3500元】

活動期間:113/1/1-113/3/31 使用陽信信用卡於東南旅行社刷卡消費,單月新臺幣累計滿額並逐月登錄成功即享多重優惠。

活動一 刷卡滿額禮

◆累積消費滿35,000元(含)以上,贈800元刷卡金(每月限量100名)

◆累積消費滿55,000元(含)以上,贈1,500元刷卡金(每月限量80名)

◆累積消費滿120,000元(含)以上,贈3,500元刷卡金(每月限量20名)

※每月 15 日上午 10:00 開放登錄
(當月消費請於當月15日登錄始可列為計算,請勿跨月登錄)

活動二 最高享 12 期分期零利率

於東南旅行社刷陽信信用卡消費,可享分期 0 利率免分期手續費之優惠。

※可分期之商品、門檻、期數及門市,依上述各大旅行社官網公告為準。
立即登錄

活動注意事項:

  1. 活動期間: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2. 活動參加方式:活動期間於指定旅遊通路消費達指定門檻,登錄可享刷卡金回饋。
  3. 指定旅遊通路:東南旅行社等之交易,消費限以上列示之商店,且該筆交易於信用卡帳單明細有明確顯示該商店名稱。
  4. 本活動名額每月開放登錄200名,於每月15日上午10:00開放登錄,當月消費須於當月15日登錄始可列為計算,需由正卡持卡人於活動期間透過本行網站/網銀APP進行線上登錄,時間以本行系統時間為準。逾期未登錄或資料輸入錯誤者,視同放棄及未符合活動回饋資格,恕無法補登參加;符合回饋名單,以符合活動門檻且同時成功登錄進行回饋。
  5. 本活動之消費係以消費日為準,限於指定通路之刷卡交易,消費金額以實際刷卡金額計算,分期付款需於該特店辦理線上/線下實體商店分期交易者(刷卡後再向本行申請分期包括但不限於APP、來電、網站或行動銀行等分期不適用),以該筆分期交易總金額計算,分期交易消費日期需介於活動期間內,且店家已完成請款入帳者(不含退貨、取消交易),若因特店未請款導致消費未計算,恕與本行無涉。可列入計算之消費金額須扣除使用商店之購物金、紅利金、折價券或其他類似性質之電子點數等之實際刷卡金額。
  6. 本優惠活動消費累計限適用活動列示特選通路之商店交易,且該筆消費於信用卡帳單明細有明確顯示該商店名稱,若因帳單明細未顯示該商店名稱恕不適用本優惠活動。
  7. 活動期間每戶(正附卡合併計算)每月限擇優回饋乙次,最高回饋3,500元。正附卡合併計算消費金額與回饋資格,惟回饋對象為有效之正卡持卡人。贈送之刷卡金將於每月活動結束後次次月底前回饋。本活動贈送之「刷卡金」僅限折抵信用卡消費款,恕不得要求轉讓、提領或兌現。
  8. 持卡人如於回饋前有發生退貨、取消交易、其他原因須退回消費款項致未達消費門檻或有停卡、延滯繳款、取消分期(含提前清償等)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將喪失回饋資格。
  9. 各商店提供可分期之消費交易、分期期數、金額及所適用之商品項目等詳細分期辦法,請依各商店實際公告為主。本行不另向持卡人收取費用,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10. 分期付款交易係由發卡機構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予發卡機構。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11. 若持卡人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逾期繳款、停卡、不續卡或不接受新卡等情形,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金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信用卡帳單。
  12.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本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本行保留上述活動修改、終止或變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