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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在大陸地區有固定正當職業或學生;或有等值新臺幣20萬元以上之存款,並備有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等情形之一,赴國外旅遊或商務考察轉來臺灣地區觀光。
- 赴國外留學、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或旅居國外4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者及其隨行之旅居國外配偶或直系血親。
- 赴香港、澳門留學、旅居香港、澳門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或旅居香港、澳門4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者及其隨行之旅居香港、澳門配偶或直系血親。
- 自國外轉來臺灣地區觀光之應備文件:
- 以在大陸地區有固定正當職業資格申請者:
- 彩色白底、國際標準版半身照片二吋2張(三個月內.背面填名字)
- 大陸護照正面影本(因私護照及公務護照均可.內容務必清晰.效期六個月以上)
- 身份證影本(內容務必清晰)
- 旅行證申請書(.確實填寫.不得空白)
- 任職證明書~使用公司信紙或表頭 (近期開立日期.任職六個月以上.)內容應註明:公司名稱.電話.地址.負責人.公司印章.月支薪
- 任現職6個月以上者:附任職6個月以上之在職證明。
- 任現職未滿6個月者:附現職在職證明及在前一單位任職6個月以上之任職證明,其新舊職務調任期間應3個月以內。
- 出具時間:在職證明及任職證明應自申請書填寫之日回溯3個月內出具。
- 公司營業執照影本。
- 以在大陸地區學生身分申請者:
- 彩色白底、國際標準版半身照片二吋2張(三個月內.背面填名字)
- 大陸護照正面影本(因私護照及公務護照均可.內容務必清晰.效期六個月以上)
- 身份證影本(內容務必清晰)
- 旅行證申請書(.確實填寫.不得空白)
- 有效學生證影本或各級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
- 以在大陸地區有等值新臺幣20萬元以上存款資格或退休或無業人員申請者:
- 彩色白底、國際標準版半身照片二吋2張(三個月內.背面填名字)
- 大陸護照正面影本(因私護照及公務護照均可.內容務必清晰.效期六個月以上)
- 身份證影本(內容務必清晰)
- 旅行證申請書(.確實填寫.不得空白)
- 附等值新臺幣20萬元(相當人民幣5萬元)以上之銀行或金融機構存款證明或存摺、存單。
- 存款證明附正本,1個月內開立。
- 存摺或存單附影本,最後一筆明細應於1個月內。
- 數筆存款可合併計算。
- 存款未滿3個月者,加附最近3個月內出具曾任職6個月以上之在職或任職證明。
- 旅居國外大陸人士應備文件:
- 以在國外、香港或澳門留學生資格申請者:
附有效之學生簽證影本或國外在學證明正本,以及再入國簽證影本。其隨行之配偶或直系血親附親屬關係證明。
- 以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資格申請者:
附現住地永久居留權證明影本。其隨行之配偶或直系血親附親屬關係證明。
- 以旅居國外4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資格申請者:
附蓋有大陸、外國出入國查驗章之護照影本及國外、香港或澳門工作許可證明影本。其隨行之配偶或直系血親附親屬關係證明。
- 以旅居香港、澳門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資格申請者:
已在香港、澳門居住7年以上,無配偶或直系血親隨行者,依香港、澳門居民身分申請。有配偶或直系血親隨行者,附香港、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影本或效期尚餘6個月以上之香港、澳門護照影本。其隨行之配偶或直系血親附親屬關係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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