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帳收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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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訂購台灣商品(台灣旅遊、台灣訂房及台灣旅遊票券)完成後,於信用卡付款方式中選擇「一次付清(國民旅遊卡)」項目進行線上刷卡。
提醒您,刷卡付款成功後,請自行至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登錄申請補助。

收據須抬頭及統編務請正確清楚,收據開立後更改者,需收手續費NT$300,超過五日以上或收據已逾結報者一概不得更改。

依據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504544630號,所訂定之『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試辦作業規範』,本公司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減少紙本使用量,已向台北市公會申請使用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並核准通過,將透過第三方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加值服務平台,以E-mail方式寄發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開立通知信,並由通知信內文連結至『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加值服務平台』查看收據明細及進行列印。

依據財政部規定,因為旅行業為特殊行業,所以我們使用的是【代收轉付收據】而不開立一般的【統一發票】。

當您拿到【代收轉付收據】時,若您需要報帳,一樣可以申請。
若您需要報帳訂購時,請於「填寫資料」步驟,請選擇"要開立公司統編",正確填寫公司名稱、統一編號及郵寄資料,我們會儘速將您的代轉寄出。